事发后,纠纷GMG联盟代理施某受到的为农万元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
民工郝珩雄
民工记者 李晓明
民工名山区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 ,工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赔偿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案释2021年8月4日 ,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 ,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左侧肩胛骨骨折。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缓和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 。
2020年8月,认定为工伤。施某到名山一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因模板断裂 ,施某在该工程项目工地进行拆除模板作业时,2020年8月23日15时许,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 ,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