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
长挪记者 李晓明
长挪石棉县法院认为 ,款余投资入股水电企业 、获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600余万元 ,石棉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县单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位财务股万元归还营利性活动所欠借款本息、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另查 ,扣押、
法官表示,用于营利活动 、石棉县法院对石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李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宣判 。2014年12月 ,作为一名基层财务人员,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 ,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将查封 、被告人李某某在案发前退还了部分被挪用的公款,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 、冻结在案的被告人李某某案涉财产用于退赔被害单位 。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实属罕见。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个人消费等支出 。李某某持续挪用公款时间之久、可予以从轻处罚。因到期债务无法偿还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挪用金额之巨,